
1.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具体有哪些规定?
答: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202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截至2020年8月31日不满6周岁的儿童,其招生方案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如何报名?
答:今年我市将全面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工作,推进户籍、房产、学籍等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家长使用手机或电脑在“丹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核验。未通过线上核验的,需到报名学校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线下核验。
3.“丹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怎么登录?
答:线上入学报名入口有三个,分别为“辽事通”APP、“辽宁省教育厅”和“丹东政务服务”网站。
“辽事通”APP:首页(或任务栏中“办事”)-“教育培训”-“教育入学一件事”-“丹东市”,进入“丹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注册并登录。
辽宁省教育厅官网 (https://jyt.ln.gov.cn/):“辽宁省教育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教育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丹东市”-“在线办理”,进入“丹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注册并登录。
丹东政务服务网 (https://ddpas.dandong.gov.cn/):首页-“政务服务”-“办事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服务主题”,或者在全站搜索“入学一件事”,选择“立即办理”,进入“丹东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系统”-注册并登录。
4.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什么时间报名?
答:市内三区及市直学校,“小升初”线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10日,线下核验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30日;小学新生线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线下核验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20日。若错过报名时间,可以联系报名学校进行补充报名,原则上于7月31日前完成。东港市、凤城市和宽甸满族自治县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时间为准。
5.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答:线上报名需准备学生户籍信息、出生信息和房产信息等。为维护学生权益,以下特殊情况还需监护人到报名学校进一步提供佐证补充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1)公产房、军产房房产证明。
(2)学生或父母无丹东市房产,且全家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并使用此房产入学的,需要提供学生和父母无丹东市房产的证明。
(3)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需准备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单等。
(4)协议楼盘,需准备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
(5)非本市小学毕业生报名初中,需学生学籍卡片。
(6)无法在线上报名的其他情况。
6.随迁子女可以在本市入学吗?
答:我市全面落实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可根据监护人的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按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入学后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编班、同样管理,平等享受升学及各项教育待遇。
7.义务教育入学新生报名后如何查询录取结果?
答:家长填报学校不代表最终录取学校,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将由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家长可在8月5日—8月15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8.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分班?
答: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分班(阳光分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学校分班前公布新生编班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组合情况,编班结果公示后不得擅自变更;阳光分班后不得私自调班、串班或通过校际借读等方式择班,否则不享受中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新生阳光分班后,学校原则上不再接收当年新入学学生,市区及县域内半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
9.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是多少?
答:丹东市各地区和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热线:
丹东市教育局
东港市教育局
凤城市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振安区教育局
振兴区教育局
元宝区教育局
丹东市第五中学
丹东市第六中学
丹东市第七中学
丹东市第八中学
丹东市第九中学
丹东市第十三中学
丹东市第十四中学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丹东市第十八中学
丹东市第十九中学
丹东市第二十一中学
丹东市实验中学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丹东市实验小学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丹东市育鹏学校
10.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按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2026年6月21日、22日、23日。
11.今年中考分值有变化吗?有哪些科目?
答:没有变化,今年中考满分79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
12.市内体育中考时间、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市内考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29日,缓考时间为6月5日,遇雨后延。考试地点为: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
13.今年市内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几个批次和志愿?
答: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共设5个批次,分别如下:
1.提前批次(空军、海军招飞):辽宁省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和辽宁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设2个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丹东市第一中学、丹东市第二中学、丹东市第四中学、丹东市第十四中学其中的2所学校。
3.第二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设1个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丹东市第一中学、丹东市第二中学、丹东市第四中学其中的1所学校。
4.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校生):设2个志愿。考生可以填报丹东市第一中学、丹东市第二中学、丹东市第四中学其中的2所学校。
5.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设6个志愿。考生可以在8所一般普通高中中填报6所学校。
14.哪些学生可以报考市内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
答:体育特长生仅限当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市内高中只限在市区内招生,不得跨地域招生。今年招生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项目按市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初三成绩排名录取。乒乓球项目按市中学生乒乓球赛三年竞赛名次得分排名录取。足篮排项目一般是代表本学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比赛或代表市(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由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后录取。本年度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待6月初由丹东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15.市内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是否有文化课分数要求?
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为281.4分(不含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一般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1.4分(不含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初中阶段获得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报考该项目时,在上述分数线基础上降50分录取。
16.市内普通高中足篮排项目特长生统一测试是如何安排的?
答: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项目(包括专项素质、专项技术)50分,实战能力50分,均设30分为合格线,有任何一项达不到30分的,不予排名录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基础项目测试,招生学校组织实战能力测试。基础项目成绩和实战能力成绩的总和为最终成绩,录取时如总分相同,按基础项目测试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基础项目测试得分仍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足球、篮球、排球测试办法严格按照《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测试时间为6月底。
17.市内定校生指标是怎么分配的?市内定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2026年,市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中、二中、四中)定校生名额占招生计划(除特长生)的85%。各初中指标到校名额主要依据各初中九年级的在籍学生数和实际参加中考的人数,同时兼顾该校的学业水平优秀率、及格率和低分率进行综合计算,每所初中至少能获得其基础分配指标的90%。2026年,市内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校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设定在各自统招录取分数线下97分。若以后中考总分有所变动,我市将依据实际情况,对指标到校控制分数线予以重新核定。
18.市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如何录取?
答:市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依据统一划定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录取。定校生2个志愿间无级差,录取时按照3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控制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一录取。
19.各招生区域属地招生结束后,没有被任何学校录取,可以报名其他学校吗?
答:我市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属地招生结束后,对仍有招生计划且有补充招生意愿的学校,可以在丹东市域内招收达到一般普通高中(包括公办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其他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家长和相关学校可以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在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平台确认后,正式录取。
20.如何报名中职学校?
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由招生的中职学校自主组织面试考核,经面试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录取及学籍注册入学手续。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实施。
21.如果中考总分相同,如何录取?
答:在中考总分相同、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先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三科总分仍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学科次序,依据单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上均相同的,一并录取。
22.今年中考教育优待有哪些规定?
答:烈士子女可申请保送至符合意愿的属地普通高中;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三侨生”及台胞子女等,按相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同一考生不重复降分。降分政策不适用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批次和阳光分班。各类教育优待资格,由相应认定机关进行初审,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查股票短线配资,经认定后,在学校公示一周。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其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降为D等,并记入诚信档案,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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